目录 · 社会福利操作手册

海外工作及对海外收入缴纳新西兰税款

Working overseas and paying New Zealand tax on earnings

客户申请福利金(包括新西兰养老金)时,在以下情况下,其海外工作期间可被视为在新西兰居住并在新西兰境内:

  • 其雇主(或其他相关人员)从其工资中扣缴了PAYE(按收入所得税)或源头扣税款 并且
  • 将该款项支付给了新西兰税务局(Inland Revenue New Zealand)

在客户海外工作期间与其同住的配偶/伴侣,在同一期间内也可被视为在新西兰居住并在新西兰境内。

该居住豁免规定不适用于海外自雇工作的人员。

客户应提供其在海外受雇期间的证明,以及在此期间PAYE或源头扣税款已支付给新西兰税务局的证明。

注意:如果雇主(或其他相关人员)已扣缴了税款但未将其支付给税务局,并且客户对雇主未能支付税款一事没有责任,则该海外工作期间仍可视为在新西兰居住并在新西兰境内。

法律依据

  • 关于海外收入已预扣新西兰所得税情况下缺席期间的处理,见《2001年新西兰养老金及退休收入法》(New Zealand Superannuation and Retirement Income Act 2001)第10A条
原文与版本

本节译自社会发展部(MSD)《Map — Manuals and Procedures》。原文版权属新西兰王室(Crown copyright),由社会发展部发布,按 CC BY 4.0 翻译;翻译由此刻新西兰完成,与原发布机构无隶属关系,不构成法律或专业意见。以英文原文为准,原文更新后我们会重译;发现有误请告诉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