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私专员:保护儿童安全不受隐私法限制
Privacy Act does not stand in the way of protecting children from harm
关于Phillips家儿童失踪案的公开调查显示,政府部门之间未能共享关键信息。“隐私”常被当作信息不共享的理由。
隐私专员(Privacy Commissioner)Michael Webster9月17日确认:“儿童的福祉与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
他说:“对于儿童福利与保护机构,或是医疗从业者、儿童工作者等个人而言,法律规定十分明确——在涉及儿童福祉或安全担忧的情况下,共享信息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
隐私专员表示,他今天特别想对儿童福利领域的工作者说几句话。
“你们从事的工作复杂而重要,我知道要弄清楚什么时候、可以和谁分享哪些信息,有时会让人感到为难。”
“尤其是在情况紧急,或儿童、青少年的需求比较复杂的时候。”
“但作为这个行业的专业人士,只要不是出于恶意分享信息,你们不会因为出于儿童福祉或安全目的而共享信息惹上麻烦,”隐私专员说。
隐私专员公署(Office of the Privacy Commissioner)已发布详细指引,说明儿童福利与保护机构——例如医疗从业者或儿童工作者——如何在依法共享信息的同时,保护儿童与青少年的隐私。详细的信息共享指引可查阅 www.whatcanishare.org.nz。
“从事儿童相关工作的人员应当知道,他们可以就儿童福祉或安全方面的风险,与其他能够帮助保护该儿童的机构或个人共享相关信息。隐私法(Privacy Act)的作用是帮助各机构安全地保管信息,而不是在机构需要分享信息时加以阻止。”
“隐私法不会阻碍保护儿童免受伤害。儿童的安全与福祉永远是第一位的,”隐私专员Michael Webster说。
本文编译自隐私专员公署(Office of the Privacy Commissioner)公开发布。原文:https://www.privacy.org.nz/tuhono-connect/statements-media-releases/privacy-act-does-not-stand-in-the-way-of-protecting-children-from-ha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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