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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管制药品监管规则调整 10月1日生效

Regulatory changes to support best practice for controlled drugs

新西兰卫生部(Ministry of Health)对受管制药品(controlled drugs)监管规则进行修订,在维持患者与公众安全保障的同时提升效率。

《2026年〈滥用药物条例〉修正条例(第2号)》(Misuse of Drugs Amendment Regulations (No 2) 2026)将于10月1日起生效,对1977年《滥用药物条例》(Misuse of Drugs Regulations 1977)中的部分规定进行现代化调整。

受管制药品是指比一般处方药受到更严格管控的药物,目的是防止药物滥用和相关危害。

此次修订共涉及四项内容:

  • 取消每年必须在6月30日和12月31日进行受管制药品盘点的固定日期要求。药剂师、其他医疗专业人员及受管制药品许可持有人今后可自行选定盘点日期,只需保证每6个月至少盘点一次。
  • 取消受管制药品登记册必须以装订纸质形式保存的要求。只要电子系统符合条例规定的具体要求,登记册可以电子方式保存。
  • 将根据《宪报公告》第24A条(Gazette notices)获授权人士开具的处方(阿片替代治疗处方)的有效期,从开具后7天延长至28天。阿片替代治疗(opioid substitution treatment)是阿片类药物依赖患者的重要疗法,若治疗出现中断,患者可能面临严重甚至危及生命的伤害。此项调整有助于保障这类患者治疗的连续性。
  • 为新西兰国防军(New Zealand Defence Force)提供法律明确性,允许其人员在现役执勤期间携带并使用受管制药品应对医疗紧急情况。相关的持有、使用及记录保存规则将依据国防军内部命令执行。

这些修订是持续推进药品监管现代化工作的一部分,旨在使相关制度更好地满足医疗专业人员与患者的实际需求。

本文编译自卫生部(Ministry of Health)公开发布。原文:https://www.health.govt.nz/news/regulatory-changes-to-support-best-practice-for-controlled-dru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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